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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證書領取方式採【現場領取】及【證書代寄】兩種方式進行,大學部第2梯次暑修後可畢業者,兩種方式皆於110年9月7日(星期二)起核發或代寄。
【現場領取】
請於110年9月7日(星期二)起於上班時間憑悠遊卡學生證至註冊課務組領取學位證書。暑假行事曆
★學生證於領取證書時經由本組設定後當場發還(轉為普卡);若學生證不慎遺失,則需完成卡片掛失流程,無須重新申請補發。
★為避免證書遺失問題,以致影響同學升學或就業權益,學位證書原則上採到校領取方式,若需由他人代為領取,請代理人攜帶畢業學生之悠遊卡學生證及代理人之有照證件(如:身分證、駕照 ……)以供查核。
★提醒你~為利學籍建檔,若尚未繳交畢業生2吋照片1張者,領證當日須完成照片繳交(已拍攝畢業學士照者,請繳交學士照;無學士照者,請繳交最近三個月內照片,請勿繳交與學生證相同之照片)。
【證書代寄】★申請證書代寄者需自行完成離校手續!
若因故無法至現場領取者,可申請由學校於代為寄送畢業證書,請於9月2日(星期四)前備妥下列資料至註冊課務組辦理。
1.悠遊卡學生證。
2.應屆畢業生申請郵寄學位證書切結書(附件1)。
3.回郵信封封面並填妥收件資料(附件2)。【請參考填寫說明填寫(附件3)】
4.郵票:普通雙掛號107元,限時雙掛號114元【請至郵局購買郵票】。
5.畢業離校手續申請表:請至本組領取,並完成相關單位核章。
【英文版學位證書申請說明】
一、依據本校99學年度第6次行政會議會議決議:「英文版學位證書採學生申請核發方式辦理,核發以乙次為限,限畢業當年度申請,每份壹佰元整,遺失或當年度未申請,則可申請補發英文版學位證明書。」
二、英文版學位證書已於8月9日公告開放申請,申請時間至8月26日止,完成申請手續者可於中文版學位證書核發日起一同領取或郵寄。
【聯絡資訊】
【外文系、經管系、休健系、園藝系】許嘉琤(分機7302)
【土木系、土木原專班、機械系、化材系】張佩婷(分機7094)
【生機系、食品系、生動系、森林系】藍可婷(分機7093)
【環工系、電機系、電子系、資工系】楊惠菁(分機7092)
本校暑假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四上午8點至12點、下午1點至5點,實際上班時間以暑假行事曆為主。
| 公告單位 : |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