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件】112年「教師授課數位化獎補助計畫」實施要點
一、目的: 為發展本校數位學習風氣,推廣混成教學,鼓勵教師將課程內容數位化,且應用於本校數位學習平台,結合遠距、線上(同步與非同步教學)及實體資源,特擬訂「教師授課數位化(數位教材、磨課師)獎補助計畫」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徵件說明: 1. 徵件類型:依教材類型及延伸資源,分為「創新數位教材製作」及「磨課師」,並請授課教師注意著作權相關規範,所有課程教材須遵守智慧財產權及網路著作權規範,請詳閱網站https://bit.ly/2J7Nq1o。 2. 徵件主題:由參加教師依個人授課主題自行訂定。 3. 創新數位教材製作徵求內容說明:非即教即錄課程影片需為精簡課程影音,或與課程影音互動評量(題目)或總結性評量,或語言類(非英語)課程內容…等,或其他資訊工具互動授課內容…等,適合混成教學創新教材皆符合。 4. 相關時程及說明: (1).申請期限:112年4月27日(四)止。 (2).繳交成果期限:112年10月31日(五)止。 (3).經費核銷期限:112年10月31日(五)止。 (4).成果發表,暫訂於113年年初。 5. 課程製作須知:
三、徵件對象:國立宜蘭大學教師 四、注意事項: (1).課程錄製人力:授課老師得使用補助金額自行聘請助理協助課程製作,助理應以未在校內其他單位工讀之學生優先錄用。 (2).數位教材製作研習:本中心辦理之數位教材製作相關研習活動,影音皆已發佈於本校宜大數位M園區https://euni.niu.edu.tw/course/index.php?categoryid=1及數位學習園區http://eschool.niu.edu.tw/info/10028181,歡迎全校師生前往閱覽,每學年將持續辦理相關研習活動,亦歡迎全校師生報名參加。 (3).錄影設備: A. 本中心備有攝影機與相關拍攝器材,教師可請助理於上課前,至本中心借用。 B. 數位攝影棚:歡迎授課教師至場地預約管理系統預約。 承辦人:教務處數位學習資源中心 游佳欣小姐(分機7133 E-mail:chyou@niu.edu.tw) 附件:「112年教師授課數位化獎補助計畫實施要點」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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