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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件】112年「教師授課數位化獎補助計畫」實施要點

一、目的:

為發展本校數位學習風氣,推廣混成教學,鼓勵教師將課程內容數位化,且應用於本校數位學習平台,結合遠距、線上(同步與非同步教學)及實體資源,特擬訂「教師授課數位化(數位教材、磨課師)獎補助計畫」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徵件說明:

1.   徵件類型:依教材類型及延伸資源,分為「創新數位教材製作」及「磨課師」,並請授課教師注意著作權相關規範,所有課程教材須遵守智慧財產權及網路著作權規範,請詳閱網站https://bit.ly/2J7Nq1o

2.   徵件主題:由參加教師依個人授課主題自行訂定。

3.   創新數位教材製作徵求內容說明:非即教即錄課程影片需為精簡課程影音,或與課程影音互動評量(題目)或總結性評量,或語言類(非英語)課程內容…等,或其他資訊工具互動授課內容…等,適合混成教學創新教材皆符合。

4.   相關時程及說明:

     (1).申請期限:112年4月27日(四)止。

     (2).繳交成果期限:112年10月31日(五)止。
          將課程教材及其他延伸內容上傳至本校數位學習M園區的所屬課程空間,或親至本中心交付電子檔案。

     (3).經費核銷期限:112年10月31日(五)止。

     (4).成果發表,暫訂於113年年初。
為交流本校作課程教材心得,提升數位教學風氣,預訂於期末辦理成果發表活動,煩請老師準備10至20分鐘課程教材製作心得,於成果發表時發表。

5.   課程製作須知:

類別

創新數位教材製作

磨課師課程

補助金額

(業務費)

每門至多1萬元整(視經費調整)

每門至多12萬元整(視經費調整)

內容規範

1.非即教即錄課程影片需為精簡課程影音。

2.與課程影音互動評量(題目)或總結性評量。

3. 語言類(非英語)課程內容。

4. 其他資訊工具互動授課內容。

5. 適合混成教學創新教材皆符合

1.不可即教即錄。

2.課程總時數須達6小時以上。

發佈平台

自行上傳發佈宜大數位M園區或數位學習園區作為課程教材,亦可授權本中心協助。

得由本中心協助發佈本校或校外相關磨課師課程平台。

申請
檢附文件

1.教師授課數位化(數位教材、磨課師)獎補助計畫申請表(附件一)

2.數位教材製作規劃表(附件二)

3.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五)

1.教師授課數位化(數位教材、磨課師)獎補助計畫申請表(附件一)

2.磨課師課程推動計畫徵件申請書(附件六)

3.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五)

期末
檢附文件

1.數位教材製作著作權授權承諾書(附件三)

2.素材資料版權調查表(繳交成果時提供,附件四)

1.數位教材製作著作權授權承諾書(附件三)

2.素材資料版權調查表(繳交成果時提供,附件四)

三、徵件對象:國立宜蘭大學教師

四、注意事項:

                     (1).課程錄製人力:授課老師得使用補助金額自行聘請助理協助課程製作,助理應以未在校內其他單位工讀之學生優先錄用。

                     (2).數位教材製作研習:本中心辦理之數位教材製作相關研習活動,影音皆已發佈於本校宜大數位M園區https://euni.niu.edu.tw/course/index.php?categoryid=1及數位學習園區http://eschool.niu.edu.tw/info/10028181,歡迎全校師生前往閱覽,每學年將持續辦理相關研習活動,亦歡迎全校師生報名參加。

                     (3).錄影設備:

A. 本中心備有攝影機與相關拍攝器材,教師可請助理於上課前,至本中心借用。

B.  數位攝影棚:歡迎授課教師至場地預約管理系統預約。

承辦人:教務處數位學習資源中心 游佳欣小姐(分機7133 E-mail:chyou@niu.edu.tw)

附件:「112年教師授課數位化獎補助計畫實施要點」乙份

 

 

承辦人 : 游小姐
聯絡電話 : 7133
公告單位 : 教務處 數位學習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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