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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班畢業生申請英文版學位證書者,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二、依據會議決議:「英文版學位證書採學生申請核發方式辦理,核發以乙次為限,限畢業當年度申請,每份壹佰元整,遺失或當年度未申請,則可申請補發英文版學位證明書。」 三、本學期開放申請英文版畢業證書日期為:辦理離校手續期間。 四、請本學期畢業生於規定時間內親至註冊課務組填寫申請表(或自行至本組網頁下載)並完成手續,逾期恕難受理。 此致 各碩士班畢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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