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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1學年度碩士班學生轉所申請相關事宜
111學年度日間學制碩士班轉所申請日期:111年6月1日-111年6月15日 一、依據本校學生轉系、所辦法辦理。 二、研究生轉系、所應於第二學年開始前申請,並以一次為限。因特殊情形申請轉系、所應於規定時間內,填具申請表,經轉出轉入系所主管及教務長同意,始得轉系、所。 三、因應疫情嚴峻,為減少群聚請於111年6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填妥轉系所申請表並檢附歷年成績單經指導教授簽章後,以普通掛號方式郵寄至:260007宜蘭縣宜蘭市神農路一段1號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轉所申請表請至轉系專區下載;歷年成績單歡迎使用線上申請證明文件】 四、研究生應於轉系所通過之當學期開學二週內,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向註冊課務組提出抵免學分之申請。 五、若有其他疑問,請逕洽註冊課務組03-9317302。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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