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暑修】校際選課生注意事項。(本校生及外校生)
【校外生暑修校際選課】 一、 他校學生申請選讀本校開設之課程,必須先徵得本校開課系所之同意。持原就讀學校發給之校際選課單,經原校核可簽章後,持該申請單及本校暑修課程加選單向本校開課系所審核,再送交教務處核定,並於本校7/10(二)人工加選時間內辦理選課、繳費手續。
三、 7/10(二)攜帶原就讀校之跨校選課申請書、本校暑修課程加選單、欲繳暑修費用(一學分1,100元),至本校「綜102」、「綜103」辦理現場加選及繳費。完成選課後,課程加選單正本及校際選課單影本乙份請繳回現場服務人員備查。
四、 相關參考公告:
(2)7/10(二)當日加選相關注意事項:(預計6月底公告)
【本校生暑修至外校校際選課】
一、 以本校暑修未開設之課程為主。
二、 請同學先檢具兩校教學大綱徵得原系所同意,並主動詢問欲暑修的他校授課教師及開課單位同意。
三、 自行聯繫確認開課學校選課期程予以規劃選課。
五、 校際選課學分應與本校暑修期間所修學分合併累計,仍受暑修10學分上限規定限制(畢業生12學分)。
六、 進修部同學請至進修推廣組辦理。(綜合教學大樓2F)
瀏覽數
|